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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2016-08-03 17:30:00    来源:宁夏党建网    编辑:穆雄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6-08-03 17:30:00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青铜峡市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领导把关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落到实处。

  一是明职责,实现全员覆盖。“负面清单”制度信息收集范围对象涵盖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照县处级、乡科级和一般干部分层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同时,建立归口管理,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四套班子及有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市科级(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负面清单”收集建档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一般干部“负面清单”收集建档工作。专人负责负面信息收集登记工作,对每名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建立《“负面清单”有关事项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一人一档管理。

  二是强监督,突出重点事项。“负面清单”制度信息收集的内容重点从免予刑事处罚、涉嫌职务犯罪或免予起诉移交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等处分、接到被信访举报的或信访反映问题中有涉及、因黄、毒、赌、打架斗殴、醉驾、家庭暴力等问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领导干部任期或一般干部岗位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发现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重点工作及领导批示件等督查督办过程中工作落实不力、发现问题苗头被相关部门约谈等13个方面的收集需要列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同时,将包括故意涂改档案、涉嫌干部身份或学历造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填报,干部考核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疑点的都纳入负面信息收集的范围,突出信息收集的针对性,提高负面信息在识别干部、评价干部中的作用。

  三是讲方法,严格信息报送。按照各部门各自承担职责建立负面信息收集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要求副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每季度、一般干部每半年报送一次,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严重影响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负面信息,必须随时报送。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分类汇总,分级建册,按照县处级、乡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和一般干部分级建立《“负面清单”事项登记汇总册》,对“负面清单”登记事项每半年汇总一次,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准对外泄漏相关信息。

  四是重实效,强化结果应用。将负面清单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注意对有负面信息的考察对象进行深查细核、仔细甄别,必要时对重要问题作专项调查,既核实干部在负面信息中承担责任大小,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辩证、历史地对待干部。对拟提拔的干部初步人选,对照干部负面清单进行初步筛选,对影响任职的一律取消提名资格,不让敢担当、守规矩、对党忠诚老实的干部吃亏,坚决防止有“硬伤”的干部蒙混过关、有问题的干部得势得利。

【编辑】:穆雄
【来源】:宁夏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