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青铜峡市委组织部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青铜峡市委管理干部 任免职宣布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青组发〔2018〕7号
2018-12-18 21:57:00    来源:青铜峡党建网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18-12-18 21:57:00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组织:

  《关于规范青铜峡市委管理干部任免职宣布工作的规定》已经青铜峡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并报请市委领导同志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青铜峡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青铜峡市委管理干部任免职宣布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现作如下规定。

  一、规范宣布会议及程序

  1.镇、街道、林场党(工)委书记宣布到任。召开全镇、街道、林场干部大会,参会范围一般是:全体镇、街道、林场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由离任党(工)委书记主持(离任党<工>委书记不能参加时,由镇长<主任>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布任免决定,离任党(工)委书记、新任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发言,包镇街道(场)市领导讲话。

  2.镇长、街道办主任、农(林)场场长宣布到任。召开全镇、街道、农(林)场干部大会,参会范围一般是:全体镇、街道、农(林)场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布任免决定,离任镇长(街道办主任、农<林>场场长)、新任镇长(街道办主任、农<林>场场长)、党(工)委书记发言,包镇街道(场)市领导讲话。

  3.市直部门(单位)正职宣布到任。召开市直部门(单位)干部大会,参会范围一般是: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

  会议由离任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离任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时,由副职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布任免决定,离任、新任职干部发言,市委或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4.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正、副职宣布到任。召开人大、政协机关干部大会。

  会议由人大、政协党组负责人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宣布任免决定,离任、新任职干部作简短发言,人大、政协党组负责人讲话。

  5.党政副职的宣布到任。召开镇、街道、农(林)场、部门(单位)机关干部大会,参会范围一般是:全体镇、街道、农(林)场、部门(单位)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会议由镇、街道、农(林)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宣布任免决定,离任、新任职干部作简短发言,镇、街道、农(林)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话。

  6.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宣布到任。召开单位干部大会。

  会议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由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宣布任免决定,离任、新任职干部作简短发言,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话。

  7.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宣布到任。由本人所在部门(单位)自行安排宣布。

  8.市委组织部和部门(单位)共同研究的干部宣布到任。市委组织部下发任免通知的,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会议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并宣读市委组织部任免文件,离任、新任职干部作简短发言,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讲话。

  上级主管部门下发任免通知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安排宣布。

  二、规范迎送行为

  9.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规范程序,减少礼仪、务实节俭,不准以欢送、迎接之名相互宴请、送礼品,不准超标准使用或豪华装修办公室,不准超范围迎送。

  10.新任职干部自宣布之日起,即正式履行岗位职责。凡无故不正常到岗履职的,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在三天内将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

  11.本《规定》由青铜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编辑】:
【来源】:青铜峡党建网